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研究院关于做好2021-2023年度 天津市文明单位创建工作的方案
  发布日期:2023/3/26 20:03:04

按照市级机关文明办《关于做好2021-2023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申报推荐工作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实际,现就创建2021-2023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要求

要充分认识文明单位评选工作的重大意义,文明单位评选工作是大力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统筹推进文明培育、文明实践、文明创建,有力推动党员干部群众思想觉悟、道德水准、文明素养不断提升的重要展示平台。积极参加2021-2023年度天津市文明单位评选活动,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重要思想的具体举措。各部门(中心)要高度重视,把评选工作作为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抓手,切实增强工作主动性,圆满完成评选工作。

二、工作步骤

成立市工研院文明单位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周鹏同志任组长,刘媛媛、梁继明同志任副组长。各部门(中心)负责人为本部室创建工作第一责任人,每个处室指定一名同志作为具体负责此项工作的联系人,并于220日(周一)前将联系人报至机关党委办公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工作由党建工作部牵头开展,吴葱同志任办公室主任。

创建工作分三个阶段组织实施。

第一阶段,自评自查和申报228日前)。在广泛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基础上,由党建工作部牵头对照《天津市文明单位测评体系(市级机关2023年版)》和《天津市文明单位创建动态管理措施(负面清单)》负责进行自评和申报

第二阶段,材料完善和实地准备310日前按照《市工研院创建文明单位任务分工表》,各部门(中心)进行佐证材料、办公环境等方面准备工作,相关佐证材料按照格式要求于33日(周五)前上报汇总至党建工作部,将材料于310日前上传至天津市文明单位创建信息库  

第三阶段,现场迎检3月底前市级机关文明办将派出测评组来现场测评考察,党建工作部负责材料检查和其它迎检牵头工作,办公室做好会务相关保障,各部门(中心)根据分工和准备情况,配合做好问卷调查、实地考察等迎检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以创建工作为契机,锻造对党忠诚的政治品格。全体党员干部要提高思想认识,高度重视创建工作,深刻认识参加天津市文明单位创建评选活动的重大意义。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文明单位创建全过程,引导全体党员干部在政治上绝对忠诚,工作上尽责担当,廉洁上严格自律,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二)以创建工作为抓手,规范单位内部管理秩序。各部门(中心)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切实改善单位环境面貌,凝聚干部群众精神力量,形成文明和谐社会风尚。通过广泛开展群众性创建活动,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面贯彻落实《天津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等文明三规,形成文明、规范、高效的工作秩序,为天津全域文明城市创建和建设现代化大都市做出更大贡献。

(三)以创建工作为载体,打造独具特色工研文化。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板报橱窗等宣传阵地,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和专精、担当、创新、卓越价值追求有机融合,通过制作创建宣传品、广泛张贴创建海报等形式,加强对创建活动的主题宣传。不断发扬身边先进典型的榜样作用,涵养正确的价值取向,大力营造创建工研院特色的精神文明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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